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市监规[2022]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0-19
实施时间: 2022-10-25
失效时间: 2027-10-24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阅读人次: 3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哈尔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鼓励投资兴业,降低创业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doc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禁止限制目录.doc    
附件2.doc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doc    
《哈尔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