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关于应用非住宅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6-28
实施时间: 2019-7-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阅读人次: 2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非住宅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在哈尔滨市区范围内(除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外),应用非住宅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对纳税人交易的非住宅存量房进行价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市非住宅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以批量评估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技术为基础,运用大数据方式对我市非住宅存量房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并根据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哈尔滨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大厅各税收征收窗口地址和电话.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