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科联[2019]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19-2-28
实施时间: 2019-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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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精神,以及《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227号)有关规定,为完善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协调小组办公室重新修订了《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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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