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关于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2016]7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3-14
实施时间: 2016-3-14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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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经信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国土房产分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4〕108号)精神,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2014年-2018年期间,新建或通过改建达到条件的工业企业新增加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实施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厦门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或设立、照章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正常从事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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