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8-12
实施时间: 2022-8-12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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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现将《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事关全省6500余万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健康福祉。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同配合,压紧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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