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经营主体除名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市监规[2023]8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8-30
实施时间: 2023-9-30
失效时间: 2026-9-2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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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市)县税务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加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获得国务院2022年督查激励地方予以配套激励支持的通知》《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共同制定了《成都市经营主体除名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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