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医保[2022]12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22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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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银保监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乡村振兴局,福建银保监局平潭监管组,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现将《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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