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浙医保联发[2020]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1-27
实施时间: 2020-11-27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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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各银保监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保障需求,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3 部门《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浙江实际,现就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引导推动社会医疗保障与商业保险协调发展,按照&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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