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医保发[2020]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3-1
实施时间: 2020-3-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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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经省政府同意,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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