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支持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黑医保发[2022]4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民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9-5
实施时间: 2022-9-5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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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地)税务局,各银保监分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龙江森工集团,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庆油田管理局有限公司:
  为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保障需求,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和银保监会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支持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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