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医保函[2023]8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8-10
实施时间: 2023-8-10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5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税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华北油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全面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同时,明确2023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
  各级医保、财政、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