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1-17
实施时间: 2021-11-17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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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医保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确定基本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明确政策调整权限、规范决策制定流程,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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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天津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