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发文文号: 黔医保发[2019]49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9-6
实施时间: 2019-9-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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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医保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做好我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在2019年底前全省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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