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医保发[2019]6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1-11
实施时间: 2019-11-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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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财政局,贵安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税务局、财政局、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为着力解决老百姓关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碎片化问题,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 号)有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统一的工作要求,现就我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覆盖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根据属地管理和“先登记,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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