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医保联[2022]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5-26
实施时间: 2022-5-2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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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工作,统一经办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1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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