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医保联发[2022]12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1-9
实施时间: 2022-11-9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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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财政局、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南太湖健康保”)费用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一)居民医保、大病保险
  2023年度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1810元,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成年人600元、未成年人500元、大学生100元(含大病保险50元),财政补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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