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委编办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多层次医疗服务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甬卫发[2019]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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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委编办、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发改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医保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健康宁波建设,更好地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8〕114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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