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医保[2021]3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绍兴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26
实施时间: 2021-8-2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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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分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和《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等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大学生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8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80元。其他城乡居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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