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2024]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
发文时间: 2024-1-10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等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医保局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