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省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资[2024]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4
实施时间: 2024-1-24
法规类型: 黑龙江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委有关部委,省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3〕24号)和省委编办印发的《全省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安排》,加强省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省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职能履行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涉改单位资产交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