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厅字[2024]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2-1
实施时间: 2024-4-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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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公布如下,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一、一类区域2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20元/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二类区域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8.7元/小时
  南昌市:新建区、南昌县。
  九江市:浔阳区、濂溪区、庐山管理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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