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先进制造业企业申报享受2023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0-8
实施时间: 2023-10-8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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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等文件要求,确定我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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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xlsx    
附件3 :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