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奖励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16
实施时间: 2019-1-1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经信(科)局、火炬管委会经发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投资〔2016〕76号)要求,继续组织2014年至2018年期间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厦门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或设立、正常从事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
  (二)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企业新建或改建项目已取得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奖励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