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8-14
实施时间: 2023-8-14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5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申请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有关工作,根据工信部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财函 〔2023〕161 号)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申请报告格式(附件1)积极申报,并于8月25日前将资料提交至市工信局行业处(含5份纸质资料和1份光盘),逾期不再受理。
  拟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必须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附件2)所列装备和产品,并且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版)(附件3)所列......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docx    
附件2: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pdf    
附件3: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