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国家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经信笺[2023]123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25
实施时间: 2023-9-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6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促进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45号)(附件1)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现启动国家级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务必于2023年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2:财税〔2023〕25号文关于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条件.pdf    
附件3: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申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