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经信投[2023]12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8-14
实施时间: 2023-8-14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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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工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和《工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新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免税范围
  自2024年1月1日起,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附件1)所列装备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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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pdf    
附件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21年版).pdf    
附件3: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