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工信规[202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25
实施时间: 2023-11-1
失效时间: 2028-10-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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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税务局,兵团各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隶属海关,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规范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共同研究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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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