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人社发[2023]2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2-29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2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