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2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2-5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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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不含宁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
  上述情形可申请减免受损当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合计不超过直接损失额扣除保险赔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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