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提示
发文文号: 鄂注协发[2024]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2-1
实施时间: 2024-2-1
法规类型: 审计技术提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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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出具应收账款确认函行为的通知》(财鄂监〔2024〕19号)要求,为避免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充分履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职责,持续提升审计质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各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地方政府部门及地方国有企业(含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等)审计时,应当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确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地方国有企业应收账款及收入的真实性。
  2.审计过程中,应警惕地方国有企业与地方政府部门虚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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