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会[2024]2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1-24
实施时间: 2024-1-24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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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内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进一步深化会计行业“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会计行业执业许可证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15号)相关要求,在前期系统对接、试点运行基础上,省财政厅决定全面推广应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证书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新审批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默认签发电子证照,请事务所自行打印,省财政厅不再另行签发纸质执业证书。
  2.对于变更备案需要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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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财会[2024]22号关于全面推广应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