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有关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财会便[2005]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5-6-22
实施时间: 2005-6-22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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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处:  
  根据2005年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工作安排,我们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分部报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三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草案,现发送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05年7月24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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