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305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3]9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5-22
实施时间: 2023-5-2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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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卢锦钦委员: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吸引退休港人来闽养老的建议》( 20233058号)收悉。现就有关“给予退休港人‘永久非居民纳税人’待遇”涉税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限的解释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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