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31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3]12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7-24
实施时间: 2023-7-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契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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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廖伟平委员:
  《关于调整普通住房面积界定标准和非普通住房税贷政策的建议》(202313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降低非普通住房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征缴标准的答复意见
  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现已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税收红利。一是我省契税税率已按最低标准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授权,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我省契税税率确定为3%,是在契税法规定的3%至5%幅度内按最低标准确定的。二是认真落实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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