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3]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3-8
实施时间: 2023-3-8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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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戴嘉庆代表提出的《关于应对疫情给予中小企业更大支持的建议》(第103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积极落实各项惠及中小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持续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中小企业降低经营成本。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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