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地税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17]4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9-21
实施时间: 2017-9-2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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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青岛海事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等19个机关联合制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就规范司法强制执行不动产所涉税费征缴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税收征缴联动基本原则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地税机关开展协同联动工作,应当依法履职,各尽其责,优势互补,积极配合。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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