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2024]68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9
实施时间: 2024-1-29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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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国资委(国资监管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市(州)监管分局,各县(市)财政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29号)要求,为督促我省相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扎实做好2023年年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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