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人社规[202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审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4-8
实施时间: 2023-6-1
失效时间: 2028-5-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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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妥善处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以下简称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工作原则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城镇化进程,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民生福祉,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做好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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