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2024]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1-19
实施时间: 2024-2-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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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用于科研的进口仪器设备,以及其他根据财政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实行备案管理。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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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