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24]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4-1-24
实施时间: 2024-1-24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6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经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2024年1月24日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