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穗府办规[2024]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1-22
实施时间: 2024-1-22
失效时间: 2026-4-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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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粤府办〔2021〕7号,以下简称《省办法》),明确有关监管职责,规范监管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交易场所合规经营、规范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称的交易场所,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或保留的、从事权益类或大宗商品现货类等交易,并在名称中使用“交易中心”“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市场主体注册地在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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