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9
实施时间: 2024-1-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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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有关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内容
  扣缴义务人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因扣缴义务人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扣缴义务人提前提交退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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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线上办理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