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通化县农业农村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
发文文号: 吉财监[2023]96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0-7
实施时间: 2023-10-7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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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通化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3〕532号)要求,我厅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11日,对你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金额561.24万元。
  1.2022年,你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未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及项目设置,共计金额559.66万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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