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令第265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1-22
实施时间: 2024-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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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海关总署第265号令)
  (2024年1月22日海关总署令第265号公布 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行政复议,监督和保障海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海关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关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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