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0-9
实施时间: 2023-10-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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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科技局(不含宁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对象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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