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沪评协[2023]8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1-17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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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上评协”)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继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执业会员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的行业人才队伍,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62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会员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和履行继续教育的义务。执业会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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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