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评估业务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12-13
实施时间: 2022-12-13
法规类型: 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4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简称“报备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正式启用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的通知》(中评协办〔2021〕90号),从2022年1月4日起,正式启用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简称“报备系统”),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全部资产评估报告均应进行备案,出具的价值类咨询报告进行自愿备案。该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大部分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建立了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及时规范进行了业务报备。但也有部分机构存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