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珲春市教育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
发文文号: 吉财监[2023]114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12-4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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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珲春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3〕532号)要求,我厅于2023年9月6日至9月22日,对你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决算报表编报数据不准确,金额583.76万元。
  你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维修(护)费、大型修缮,累计金额5628.11万元,与预算会计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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