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等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等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3
实施时间: 2024-1-3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4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会计等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宁波市会计等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甬财会〔2022〕45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现将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对象和所需材料
  (一)支持新设总部机构奖励
  1.申报对象
  当年机构总部落户我市的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国内“头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