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关于启用《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税发[2024]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发文时间: 2024-1-17
实施时间: 2024-1-22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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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其他法人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市拟于2024年1月22日启用《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换版要求
  (一)自2024年1月22日起,本市税务系统启用《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新协议),《委托银行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以下简称旧协议)停用。
  (二)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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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doc